国外大型体育场馆运营模式的成功要素
1、连锁经营收入。国外部分企业通过委托运营、租赁经营,以及场馆输出管理的方式实现场馆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模式的核心在于场馆的标准化运营,运用成套的标准化操作指南,实现场馆领域的集团式管理,形成品牌竞争力,增强创收能力。同时,运营商可将一项大型活动引入旗下不同地区的场馆,降低内容制造与合作成本,使运营商与合作伙伴的利益最大化。国外著名场馆连锁经营企业较多,如AEG、GlobalSpectrum等,运营商不仅从事场馆运营,还涉足俱乐部、赛事活动及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运营,这在国内是极为少见的,尤其是跨领域参与文娱活动管理,国内目前还没有成熟案例。
2、收入来源。国外场馆的收入来源可分为租赁收入、无形资产收入、多元服务收入、大型活动收入等。部分俱乐部参与运营管理的场馆更重视比赛日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相关利润表中未体现收入来源具体划分,而是以比赛日收入、非比赛日收入及其他收入进行统计,为俱乐部提供运营参考。
3、租赁收入。基于场馆租赁的收入来源是指场馆所有者或运营者通过协议、合同等形式租赁场馆的部分或全部空间及财物的使用权,以获得预期收入,租赁具体内容可为场地、商铺、设备等。国外场馆将租赁业务视为一项基本收入来源,承租人是场馆的直接用户,场馆通过向承租人租赁相关内容,借助承租人的自有流量,嵌入其他消费业务,从而获取更多的收入。在大型活动与商铺等的场地租赁中,国外场馆不单是收取租金,还要参与活动或商铺的门票、收入分成,如圣克拉拉体育场管理局获得李维斯体育场980万美元的门票附加费。而国内绝大多数场馆仅收取场地租金,大型活动中缺乏话语权,难以获取更高的收入。
4、大型活动收入。场馆大型活动隶属于场馆运营内容产业,是场馆多元化经营的具体实践方式。国外场馆运营商早已不满足于租赁的单一收入来源,大型活动便是基于场馆运营商转型发展需求,依托场馆平台,积极开发体育、文化、娱乐等活动内容,实现场馆价值最大化的创收方式。此外,国外场馆通过主办活动摆脱引入活动难题,并形成自有品牌,实现营收的同时,扩大场馆影响力。以国外洛杉矶市斯台普斯中心为例,年斯台普斯中心主办非体育活动63场,包括53场大型演唱会,收入达到万美元,4支职业俱乐部赛事门票分成收入达到2.82亿元[3],仅大型活动收入就远超部分同类场馆的总营业收入。
5、多元配套服务收入。“用户体验最优化”是国外场馆运营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正渗入国外场馆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及更新的全生命周期[4-5]。场馆多元配套服务便是从“用户体验最优化”着手,为用户提供多样服务,满足不同观众群体需求,吸引更多用户,从而实现营收。借助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的巨大流量,场馆停车、餐饮、酒店、购物等服务获取了高额利润,年MLB球场仅热狗就售出约万个,酒水市场利润更是高达90%。此外,国外场馆的服务正向个性化与差异化发展,部分场馆还可为观众提供定制服务,以吸引更多的观众消费。部分职业俱乐部场馆已成为俱乐部文化传承与传播平台,不仅在场馆内设有俱乐部博物馆,还开发了场馆参观与旅游项目,为球迷带来一场独具俱乐部文化气息的体育赛事之旅,体育旅游亦逐步成为场馆的重要收入来源。表1对30个NBA球场的常见场馆服务进行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