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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实际填报统一受理辖区内土地、房屋、林权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为民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及查询服务。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和统一颁证工作;负责调处有关不动产权属争议;负责不动产登记权籍档案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工作;负责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具体承担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统一受理、政策咨询、资料组织、统一颁证,档案管理、公开查询等工作。

根据(咸编发[2015]74号文)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相当于副县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

以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部职工保持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行动上的自觉。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及观看《不忘初心警钟长鸣》及《迷失》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雷锋示范点创建活动为契机,持续以“情系万家,不动产登记进社区”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汀泗桥镇北伐战争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到市博物馆参观廉政书画展,到通山县横石潭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四名选手参加市局经典诵读比赛,并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以窗口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市动员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整治工作并制定了《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经过系列的举措,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成效明显,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以大数据平台为支撑,全面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借助市政府政务资源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模式,积极推动房产交易、税费缴纳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政务平台对接,促进三部门实时互推数据、互享信息、互认结果。目前,涉及不动产的转移、抵押、首次登记等业务,均由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受理,不设前置条件。待业务办结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动产登记信息推送给房产交易部门,实现了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使不动产交易、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实现查封、注销登记即时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比省定要求均减少5个工作日。

赤壁市、崇阳县、嘉鱼县、通城县、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县市区政务中心大数据平台尚未正式投入使用的情况下,不等不靠,通过与房产、税务在一个场地办公,设立一个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了“一窗联办、集中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提升了服务质量。

以创建“百佳窗口”为动力,积极改善窗口服务环境为给办事群众一个舒适、干净、明亮的环境,在市局党组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支持下,不动产登记窗口办公场地得到进一步扩大,并进行了装饰装修;重新设置了总咨询台,咨询工作人员得到进一步加强;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均在醒目处进行了张贴,各类标志、标识各种清晰明了;群众休息区设施进一步完善,身份证识别系统和自助打证机已上线运行,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以沟通协调为基础,稳步推进政策性住房办证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的统一安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作为,积极与市委主体办、财政局、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等清房单位加强沟通,协同开展政策性住房清理工作。

以开展特色工作为突破,助推窗口服务质效不断升级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关于实施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改革”项目纳入2019年度自主改革项目。经过市银监局、市大数据中心和技术开发单位的通力合作,该项目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将生成全省第一张“不动产抵押电子证明”。同时,为提高窗口服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了人证比对系统和自助打证机等先进设备。通过人证比对系统,可将申请人身份信息直接导入登记系统,即避免了群众手工填写早请表格,也提高了登记安全度;通过自助打证机,办事群众可自行在机器上操作,即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减轻了窗口工作压力。

部门决算收入82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92万元,占决算收入的62.87%;上年结余(转)304.67万元,占决算收入的37.13%。

部门决算支出53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67万元,占总支出的58.83%;项目支出220.95万元,占总支出的41.17%。按支出功能分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87.57万元,占总支出的90.86%;社会保障和就业20.9万元,占总支出的3.89%;住房保障支出28.15万元,占总支出的5.25%。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20.5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2万元,下降0.03%。主要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5.5万元,上涨12.67%,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54.98万元,下降19.93%,原因是需执行的项目减少。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9万元,其中:办公费4.35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1.19万元、维修费0.17万元、租赁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6.21万元、福利费2.36万元、其他交通费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公务接待5批次40人,费用0.31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7.97%。下降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0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14%。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为辖区内的已民众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及查询服务。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15万元,执行数为104.15万元,完成预算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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