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
2.推行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探索证照联办”“在部分领域开展营业执照和有关行政许可联合审批试点,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可一并提出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构建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
3.推广应用电子材料“明确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印章是指电子数据表现形式的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电子公章是指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或者机构)的法定名称章、以法定名称冠名的内设机构章和分支机构章、业务专用章(合同、财务、发票、审验、报关等相关业务使用)的电子化形式。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北京市政府于2019年4月19日转发了市公安局制订的《关于电子印章管理工作意见》(京政办发〔2019〕8号),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市电子印章管理协调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建设,全面建成后将启动电子印章服务。
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应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30号)等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经商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