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二、备案范围
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详细内容附后)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三、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四、资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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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本站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1、在游览器搜索栏中搜索“XX市环保局官网”,此处以上海市环保局为例,输入“上海市环保局官网”点击搜索;
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第一项官网,进入官网,在首页中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之后接着点击页面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下的在线办理;
4、在弹出来的页面中,按要求打钩,并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5、之后在登录界面中,点击下方的“注册”按钮,填写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等信息。
文/翰尔森顾问 用人单位招聘失业人员和初次就业人员,应当自与聘用人员确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 日 内,到公司注册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 单位需要准备材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办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⑤ 员工劳动合同原件 ⑥ 三份加盖公章的招工花名册 员工需要准备材料: ①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岁、女年满十六周岁至四十九周岁,有劳动能力,目前无业,要求寻找职业的人员。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
(2)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退学学生;
(3)就业转失业人员(即失业职工);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辞职的人员;
(4)驻京部队随军家属以及经部队和本市民政部门同意的,要求自谋职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5)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人员;
(6)符合失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人员。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37396239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4、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
手册》及《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用人单位的注销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退休手续、《劳动用工备案表》;
4、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注销就业登记的手续;
7、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注销之日起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一、公司名称:
1、公司名称没有任何的限制,可以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一定要带有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等范围,
二、备案资料:
1、提交申请备案后进行备案是需要商标局核查,核查时需要时间的,您是什么时间提交申请的,
2-3提供的资料是一样的提交申请书、带有商标注册、代理等字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没有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复印件,还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一个座机号码。
三、如何联系商标总局:
1、商标局官网显示的电话都是可以打通的,一直没有人听就一直打,要有意思,商标局的人都那样,打电话不接,态度特别不好
四、备案方式:
1:只有这两种方式了,没有什么注意的主要就是,把该提交的都提交了,不要少了文件,保持电话畅通,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