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使用事关公共安全
多方联动齐治理
今年5月初,北京居民浦某某捡到一个旧的单孔煤气灶,萌生了私接天然气的念头。2000年左右,蒲某某开始代管自己所在居民楼(该楼房系某银行总行产权房,蒲某某为单位退休员工)2401号设备机房,该机房废弃后便一直由浦某某使用至今。
据了解,该楼共计24层,每层有8户住户、8根天然气立管,每根立管贯穿整个24层楼。在每根立管上,每一户的出口设有一个丝堵,如果住户报装了天然气,天然气公司就会上门将户内丝堵打开,并加装管线和燃气表直至接上灶具。而浦某某使用的2401号位于该楼的顶层,户内天然气立管一直被一个丝堵封堵着。
浦某某在小区五金店内购买了一根软管和一个接头,私自将房内天然气立管的丝堵卸了下来,并用接头和软管简单连接上捡到的煤气灶,随后便开始使用。然而,6月6日9时许,浦某某用该私接的煤气灶烧水时,因有事外出未锁门,后出现了天然气泄露。幸好当天该片区燃气公司户内检修工例行巡查,发现该户家中无人,且屋内有浓重的天然气味道、能明显听到漏气声音后,检修工仔细检查发现了住户私装煤气灶的情况,遂报警。
丰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莉介绍,经核查,涉案小区1号楼住户共约156户,在住人数约500人左右,一旦发生因天然气泄露导致的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经专业评估机构鉴定,浦某某私改天然气的安全风险等级为高。检察机关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鉴定意见,经过审查后认为,浦某某通过私自拆除天然气管道设备并改装连接煤气灶的方式,违规使用天然气,发生天然气泄露的安全风险高,应当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8月25日,丰台区检察院以浦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张莉告诉记者,像这种天然气泄漏在生活中不易被察觉且不可控,若遇明火或者电火花就会发生爆燃或者爆炸,严重危及楼内其他住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2019年,北京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级法院、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办理盗窃燃气、破坏燃气设备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对该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安全生产领域的案件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灶台安全’不仅牵涉着社会公共利益,更深深牵动着检察官们的心。”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曹虹告诉记者,关于燃气使用的安全治理,该院也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以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获得了良好的治理成效。
通州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北京某燃气有限公司分公司涉嫌在燃气经营许可证失效的情况下持续经营且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液化石油气储罐,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对此,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前往其经营场所勘验调查,询问涉案当事人、承办民警及当地村委会治保主任,发现该燃气公司虽已停止经营但尚未注销登记,现场仍存放600多个液化石油气瓶及3个大型储罐,个别气瓶中存有二甲醚,危险性较大。为厘清错综复杂的监管职责,检察机关与多家机关沟通座谈,询问执法细节与职权划分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共商监管难题。
今年4月,通州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三份检察建议:分别建议属地镇政府、市场综合监管部门以及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查处、巡查、业务指导等力度,共同做好燃气安全防控工作。6月底,该院收到了相关行政单位的书面回函。曹虹告诉记者,目前,市场综合监管部门已对涉案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调取、整理了全区已办理停用特种设备清单,发放至各派出机构。同时,属地镇政府综合涉案事实及相关证据,对燃气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进一步明晰相关责任,还建立了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执法及社会防控机制,“此外,城管执法部门也进一步加强了燃气专项执法,完善了督察考核、监督协调、教育培训机制,健全与多家行政机关联合检查、研究会商、数据共享工作模式,建立了执法监督‘全闭环’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