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发的面向社会公众的针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后面简称“公告”)企业基本信息和产品技术参数进行公开查询的信息系统。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后面简称“信息查询系统”),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发的面向社会公众的针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后面简称“公告”)企业基本信息和产品技术参数进行公开查询的信息系统。
通过本系统,可以查询自工信部2008年接手《公告》以来,即第173批开始,经《公告》批准、发布的所有企业及产品信息。
信息查询系统,主要提供自173批《公告》(工信部接手后发布的第一批公告)开始的企业基本信息及更名迁址文本信息查询(称为“企业信息查询”)、产品技术参数查询(称为“产品信息查询”)。社会公众既可以查询二者最新状态的数据,也可以分批查询相关信息。
系统支持输入单个条件的简单查询和多个条件组合的高级查询。可以查询到的数据项目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省份、目录序号、注册地址、生产地址、企业曾用名称以及企业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在信息查询系统首页中,直接输入企业名称,即可模糊查询企业的相关信息。在查询结果页面中,选择高级查询,可以根据其它条件例如地址、省份等进行组合模糊查询。
系统支持输入单个条件的简单查询和多个条件组合的高级查询。可以查询到的数据项目包括产品的《公告》技术参数及照片。在信息查询系统首页中,直接输入产品型号、名称等,即可模糊查询产品的相关信息。在查询结果页面中,选择高级查询,可以根据其它条件例如产品名称、商标等进行组合模糊查询。
在信息查询系统首页中,选中产品信息按钮,点击分批查询,输入批次后,可以查询该批次《公告》产品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三四轮】获北京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线上回收平台(官网/小程序/电话),各区线下回收网点地址电话,过渡期通行规定、合规车辆名录查询等。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对外埠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本市于2023年10月29日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10月29日20时许发布重要提示:10月30日12时至11月2日24时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
根据空气质量监测实况及最新预报情况,受区域低压、逆温、静稳及高湿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一次区域性空气污染过程。受此影响,本市将出现一次持续中度污染过程。
本市于10月30日12时至11月2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其中国一国二机动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本市号牌国四柴油货车等限行措施自10月31日0时至11月2日24时实施。
自2023年10月15日0时至2023年10月20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9月29日至10月6日(节假日)、10月7日至10月8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
六、星期日),对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作出以下调整
关于2023年“国庆节”期间调整北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详见正文。
2023年10月02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限行机动车尾号每周一改为2和7;每周二改为3和8;每周三改为4和9;每周四改为5和0;每周五改为1和
6。
10月2日至12月31日,北京限行机动车尾号每周一改为2和7;每周二改为3和8;每周三改为4和9;每周四改为5和0;每周五改为1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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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3年9月29日0时至10月6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
此次司法处置的车辆有249辆参加集中预展(每辆车是否参加集中预展请查看处置公告),集中预展由北京祥龙博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协助办理预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