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因为现在房产部门已经下发新的产权证,系统也都更新了,所有的要件做的都是电子扫描,通过系统可以直接看到当初签订人的名字。
原则上是不行的,除非事先变更签订购房合同或者事后再办理产权份额的赠予或者买卖手续进行去名。
如果事先无法再重新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建议约定按份共有,留名字的产权份额99%,不留名字的产份额1%,这样等产权证办好后,再做赠予或者买卖手续,相应的税费会少很多。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做一个产权确认的协议,如明确虽然产权证为两人,但实际产权归一人所有,并进行公证,这样比较有保障。
购房合同是办理产权证重要依据,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是建立在购房合同基础之上,一般只有产权对份额约定,如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购房合同如何办理按揭贷款的话,那么买受人作为被抵押权人,是需要共同承担还款义务的,因此贷款银行也不会同意减少被抵押权人及变更产权证行为。
他说的严重了一些,或许你可以声明手中的合同遗失作废,然后要求房管局补发房产证,然后申请修改房子为双方共有。就好了。 但是这个 前提是你要问过当地,可以这样操作才行。
只有一句话回答:都不能!变成一个人名字的唯一时间就是在你还完银行贷款后才行,花费80元人们币!
有的地方房产证是大产权证小产权证两本或者多本,每个人的名字都体现。
有的地方只有一个大本,上面只体现大产权人,不体现共有人。但是房产局那边备案的是两个或多个人,虽然隐藏了,但是同样有共有人。
建议你去当地的房产局咨询了再做确定的判断,是不是你的名字计入房产证了。
如果你的名字确定没有加进去,只有你爱人一个人名字,建议你现在拿结婚证去添加名字就可以了。反正是你们共同买的,当共同财产来看待,我想你爱人应该是没意见的。如果只有她一个,而且现在不肯加你名字,你就要查清楚当时为什么写的两个人,现在只有一个人,是不是中途有人修改了合同?
1. 如果是夫妻的话,合同必须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即使只签一个,银行也会查夫妻双方的征信
2. 如果是单身没有结婚就好办了,去开个单身证明,只写一个人名字,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