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法途径获得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的侵犯;同理,个人房产信息和其他如银行存款信息一样属于个人隐私,具有保密性,不得随意查询、传播;在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查询。
所涉及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法规。
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现在的房产登记是以个人姓名为查询引擎,查询途径如下:
一、只有当事人自己或委托他人才能查询房产信息
1.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受理大厅微机内申请查询,现在的房屋登记在微机档案内都有登记;
2.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抵押登记科查询,若是已经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包括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的房产必须在这里办理抵押登记;
4.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商品房合同备案科室--房产科查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备案登记,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在此备案登记;
5.若是自建(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室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二、司法机关依法查询
1.公安部门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2.法院部门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3.检察院因司法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以上内容摘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