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是指那些没有基础网络而经营电信或者电信的增值业务的厂商。虚拟运营商利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设施或产品,将业务细化、个性化,通过业务代理或者分销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各种电信增值服务。
因为自身不拥有骨干和核心网络资源,需要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来建立自己的虚拟网络来进行运营服务,这也是作为虚拟运营商的首要条件。
其次是品牌,品牌对于移动虚拟运营商比网络运营商更加重要。必须要让用户感觉到如果我得到同样的服务,我要选品牌强的和品牌好的。比如润迅就以润迅概念品牌推出了800家连锁通信专卖店。
最后是分销,移动虚拟运营商必须具备一个强大的分销体系,否则无法完成对移动网络运营商的承诺。
年6月28日,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并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的八大领域。
年1月8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文件规定,“基础电信商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合作”;但其中也明确转售业务商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且不能自建网络、无号码资源,地位将类似于SP企业,这说明要依赖三大运营商才能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