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虽然人人都知,但这个“利可共”也不是容易做到的,因为人性都是自私,对于老板来说,当然是员工干越多而拿最少是最好,这样老板就赚最多了。
比如现在很多知名企业都有这个情况,你看做方便面的那个知名企业,老板要赚多少啊。员工不过是工资、奖金、分红而已。
这代表了做生意的一条路子,老板用精致的框架设计,保证了有人办事,而最终所得却永远是老板的利益最大化。这一切都是合法合理的,哪怕员工心里不平也没有办法。对老板来说,我赚100万分你一万块就足够了,但更恶劣的一种是老板吃肉还不舍得给员工喝汤那种。
但是,做企业还有一条路子,比如华为这种,它就比上面所说的企业更高几个层次。因为华为做到了利益共同体的最大化,遍观世界上的知名企业,有哪个是让十万左右的员工做企业股东的?
只有员工和老板的利益一体化,员工才会跟企业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利可共而不可独,这句话其实是在说一种格局。曾国藩当年创办湘军,最早是靠道义带队伍,结果人才纷纷跑去胡林翼那里去了,因为那里有钱、有官、有名、有好处。曾国藩醒悟过来后,大方给钱给官给名,才有了“集众人之私者,可成一人之公”,减少了怨恨和阻碍。
不过人人都有私心,我们可以靠利益聚集队伍,如果想要依靠“谋众”就不行了。所谓屁股决定脑袋,以自我为出发点的主意往往是偏狭的,不客观的,企业最重大的决定,必须是老板听取意见,经过“创业择优”的筛选,然后自己做决定,自己承担责任和结果,这是谁也代替不了的。
任何集体或组织都要有个最终拍板的人,不然看欧盟那种就知道多麻烦了。“成大功者不谋于众”,老板必须要明白这点。
世上哪有什么无欲则刚呢,人做任何事都是先有利益驱使的,贪婪是天性,因为人有这种天性才有动力去做事。如果这个社会上,人人都是清心寡欲,那肯定是缺乏生机,跟一潭死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