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您朋友涉及的是盗窃犯罪,虽然是利用了计算机网络上网站的漏洞!这仅仅是个手段问题!
有关盗窃罪,建议您详细参考一下相关规定和解释。但是我要强调的一点就是,您朋友是不是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应该看您朋友盗窃的次数、金额、以及返赃情况。
我个人的意见是,您朋友应当及时通知该网站的网管,修补网站漏洞,然后将赃款退回网站,只要不通过公安部门,我相信是没有问题的!!!
相反,如果我是该网站的网管或者经理,一定会对您朋友的意见非常重视,因为这将涉及到大量的现金提取的问题,如果网管或者经理还有点良心,相信会对您朋友做出相应的物质奖励的!!!
希望我对您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