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古代上确实女性的监狱比男性的更悲惨,因为古代女性犯罪了之后的罪行是很严重的。古代社会对女性贞洁一般看得都比较重,而女性一旦入狱就属于被强迫就范的对象,在古代的监狱,这种事太平常了,入狱人犯的权益,根本没有人过问,也没人在乎。所以一旦入狱就不要再奢望保持什么贞洁了,即便今后有机会出狱,人也完了,无论是否真的遭到侵害,娘家、丈夫都会非常嫌弃甚至厌恶。而且最早的监狱是没有男女之分的,所以说对于女性来说简直就是尊严扫地,在监狱中过的日子也是非常的苦的,其实在古代的时候,很多女性最害怕的就是进到监狱中了,完全看不到任何的光明,古代最大的监狱是在西周时期,那时候的监狱设备很简陋,是属于男女混搭的。在古代的时候女性是完全没有尊严的,在监狱中女星就是附属品,在宋朝的时候,各种的刑罚非常的残忍,如果说一个女人女性被判了死刑之后,女囚犯身上的衣服都会被拨去,然后固定在木头上,几个壮汉把她抬到大街上,让所有的人都看着。另外,比如女性犯了比较严重的刑法,如对女性实施笞刑,普通妇女的笞刑身着单衣受刑即可,犯奸女犯则要去除衣物受刑,到了清代可以保留衬裤受刑。还有就是从事皮肉生意的女性从业者也是不给留面子的,直接去衣用刑。对于女性来说就是巨大的侮辱。古时候,女性看重的是自己的贞洁,而男性看重的是女性的贞洁。虽然都很看重,但可怜的还是女人。
在中国古代,女性的的社会地位本来就很低下,如果要是再犯了罪,下场比同样犯罪的男囚犯要悲惨很多倍!在古代女性犯罪的几率其实是很小的,所以一般监牢不会设置单独的女性囚室,但是犯罪几率小不等于没有,到了春秋时期逐渐的在监牢里增加了女性囚室,而一般女性进监牢的原因有以下两个:
一,丈夫犯罪或家族有人犯了重罪连累女性进监牢!
二,女性跟人通奸或杀夫被收押进监牢!但是不管她们犯了什么罪,只要进了监牢这几种刑罚会让她们生不如死!
一,笞仗,也就是用板子打屁股,但是对女犯人用笞仗刑时,会特意地把女犯人的裤子脱掉打,以示对女犯人的羞辱!
二,骑木驴,它主要针对的是犯了通奸罪的女性,行刑时将女犯人衣服脱光,把木驴背上的粗木橛插入女犯人私处,很多情况下还会把女犯人连同木驴抬上街上进行游街,整个过程对女犯人的屈辱会让她生不如死!
三,拶指,也就是让女犯人把十个手指伸进拶子里,然后两名大汉站在女犯人两边用力拉绳子夹手指,十指连心,在女犯人痛苦的嚎叫声中,手指可能也就废掉了!所以在古代,女性犯了罪以后,宁愿死在监牢外也不愿进入监牢,一旦进行监牢以后羞辱和痛苦会让她们生不如死!喜欢请关注点赞,共同探讨!
古代有专门的“女牢”,但在历史上出现的次数极少。原因也很简单:古代女子犯罪,一般情况下会受“杖刑”,而不会被捕入狱。所谓杖刑,通俗来说就是挨板子,脱了裤子打屁股。试想古代女子思想保守,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褪去下身衣物,自然是羞愤难当,无异于奇耻大辱,更有甚者,在受刑过后会因为无法忍受羞辱,当场自尽身亡。这都是因为杖刑除了惩戒肉体以外,对女子的精神心理,更是一种极大的残害与折磨。在古代社会,女人宁愿饿死,也不敢犯罪,因为一旦沦为女囚,轻则被扭送官府,去衣受杖,重则赤裸下身游街示众,任由千夫所指。而一旦被关进大牢,则会沦为牢头或狱卒的玩物,受尽奸淫凌辱。另外,古人惩罚犯错女子的方式,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直接就走司法程序,而是进行家法处置,就是民间所说的“私刑”,由家族族长或长辈,按照家法惩罚犯错女子,通常就是“浸猪笼”,“吊白绫”这类惩罚。尤其是宋,元两代以后,开始针对女子犯罪制定出较为严厉的“杖刑”,首要前提,就是一定要“去衣受杖”,所以每当有女子犯罪受杖刑,施刑现场会挤满前来围观的百姓,对于受刑的女子来说,精神上的羞辱甚至远远大过肉体上的痛苦,事后更是难再抛头露面,一生都会在千夫所指与流言蜚语中度过。明朝时针对女子的杖刑,由于朝廷腐败,甚至演变出一种恶劣的民间风俗:打比方,某村有“甲女”和“乙女”两个女人,彼此之间经常因小事发生口角,从而互生仇恨。后来有一天,甲女在暗中向当地县官行贿,并诬告乙女与邻居通奸,于是县官就让衙役把乙女给抓来,宣布她私通有罪,理应接受杖刑。而到行刑当天,原告甲女还会呼朋唤友,站在公堂外围起哄鼓掌,此种行径甚至在明朝有专门的名称,叫做“看打”。与此同时,在行刑前甲女还会花钱买通衙役,请衙役在杖打乙女时对其百般羞辱。比如不等县官正式下令行刑,这些衙役就会先把乙女的衣服脱光,直接拉到衙门外的大街上示众,这时候甲女就会找来一大帮地痞无赖,对乙女各种抚摸挑逗,极尽侮辱之能事,而很多类似乙女的“女子罪犯”,都会在这一过程中羞愤难当,等受过刑后,便直接自尽而亡。至于进到大牢内,那命运就更加悲惨了,被凌辱都是小事,严重的甚至因为狱卒以公谋私,成了监牢里的奴隶,毕竟古代没有所谓的“女牢”,男女犯罪都是关在同一座牢房里,所以古代女子宁肯饿死,或者自尽,也不愿进大牢,而那些不幸因罪被褪去衣物接受杖刑的,大多数都会受不了旁人的嘲弄与侮辱,而在杖刑后选择自尽。所以也不是没有女子牢房,反而是很多人走不到牢房,就先一步寻短见了,毕竟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女子的地位很低,人身权利并没有多大保障,尤其是犯罪以后,更会受尽世人的冷眼与嘲笑,变得生不如死。
女性就从性别而言,古代可不分男女监狱,都是混合的,当然同一牢房里会把性别的归类很清楚,可是工作人员都是男性啊。想想古代的狱卒如何能放过这群送到嘴边的羊。那么古代女子在监狱中的生活是怎样的的呢?被监狱看守人员折磨当然这是避免不了的,古代公务员没有相关法律管理,他们可以任意处置关在狱中的女子。不少女子在入狱之前就选择了自杀,在古代女子的贞洁尤为重要。被关进监狱是什么样的概念?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样的未来?不容她们想象就知道,她们即使苟且的活了下来又有何颜面出狱见丈夫,不要说我写的有点夸张,以前的女子思想观念和现在有很大不同。士可杀不可辱,就是一句轻薄的话都能让她们的气红脸好几分钟了。别说是动手了,而如今的女子似乎已经把这些传统美德摒弃了不少。抗不过酷刑,一命呜呼不得不说女子身体素质肯定是比不上男子的,且古代的牢狱环境也不是很好,伤口没及时治疗加上感染可想而知是活不久的了。在杨乃武与小白菜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小白菜在公堂上被夹过手指,滚过铁床。等到出狱之时她已经神志不清醒了,这还是电视剧因为剧情需要主角不能死,可真实情况呢?有几个能活的到出狱?而且电视剧中为了审核通过都忽视了一个历史知识点,那就是女子囚犯大多都要被剥去衣服受刑。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惩罚”犯有奸情罪的女子。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其手段残忍,其实很多县官在审女犯人时故意脱其衣以满足他们自己的淫欲。不仅在古代中国就在古代西方,女子也是要裸身受刑的,可见在遥远的古代,女子的身体没有法律的保护的,所以女子监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十八层地狱,女子一旦进去永世不得翻身了。
女性在古代如果犯罪了,遭遇肯定是比男囚要悲惨,女性监狱从无到有,从有到人性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犯罪入囚的女性,哪是“悲惨”二字可以描绘。古代女性犯人贞洁难保女性在我国历史上的朝代中,地位一直不高,他们犯罪受到的处罚要比男性重,有时候甚至她没犯罪,但是男人犯罪了,她也要受到牵连,甚至因为什么被处罚都不知道。最早期的监狱形成在商朝时期,当时的法度并不健全,女性如果犯罪了,就会被关起来,这里有一个细节,当时并没有女子监狱,而是男女混监,这样一来,女性囚犯的遭遇不会很乐观,经常被欺负不说,贞洁很难保证。古代女子失去贞洁,比失去生命还惨,这些女性在受到侮辱后,多数都会轻生,有的女性只是被诬陷或者很小的罪过,最终却无颜再活下去,令人惋惜。到了春秋时期,女子监狱独立出来,对女性犯人有了一定的保障。但是这样的方式并不能对女性提供完全的保护,毕竟衙门中的衙役等人,在监狱内部还是会对女犯人进行一些侵犯行为,女子不堪受辱自尽,正合他们的意,死无对证。古代女性犯人刑罚更重古代女人犯罪代价极大,最巅峰的时候,只有是被怀疑有罪,在进入审讯阶段,就开始了对女性的惩罚。这种惩罚远远超过女性能够承受的范畴,例如,在审问之前,女性要受到笞杖刑罚,这种刑罚对女性伤害大,因为笞杖在行刑的时候,需要脱下裤子来执行,等到执行完毕,屁股已经血肉模糊,心理受到的伤害更是深重。如果女人是因为奸情被抓,那么更加痛苦,需要脱光衣服在审讯的地方绑在架子上展示一天,在这一天中,会有一些无赖前来羞辱她,让她生不如死。犯了奸淫的女子,古代对她们的刑罚花样繁多,不胜枚举,在此仅仅列举几个名字,不再详述。如:浸猪笼、烧铜阳、幽闭、骑木驴等等,都是对女性伤害极大的刑罚,甚至会要了性命,即使刑罚没能要命,最终女性也会选择自己了断,毕竟她们就算出去也没有生存的环境了。女性监狱环境提升女性犯人的环境到了明朝有些改变,增加了不少人性化的规定。《大明律》:“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监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禁。违者,笞四
十。”从《大明律》的记载来看,妇人犯罪已经不可收监,有丈夫的让丈夫收管,没丈夫的让亲戚和邻居看管,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的保护女性犯人的贞洁不受侵犯,大大改善了女性罪犯的安全,毕竟她们所犯罪不至死。但是女性犯罪如果犯下的是奸淫罪和死罪,则不在此列之内,必须进行收监。死刑犯不必说,必然是重罪,不可能还对这样的女犯人宽容。犯奸淫罪的女犯,则无贞洁可言,收押在监狱,也没有那许多的顾虑,属于罪有应得。总之,在古代的女性犯人下场十分悲惨,比男囚犯更加悲惨,这也是古代女性社会地位使然。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性化的律法逐渐完善,女性的地位也已经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