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网上无法查真伪,目前全国没有提供药师职称证件查询窗口。
只能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到发证地的卫生局进行查询。查询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是直接拨打发证机构服务电话,以公司的名义去查询,但不能以个人名义查询,以个人名义查询,机构工作人员通常会直接拒绝。
我是药师 从业药师 药品质管员,驻店药师,药店店长,多职多证于一身。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你问的驻店药师是个职务,不是职称,药师 从业药师,执业药师 这些都是职称。但驻店药师必须具备药师,从业药师,执业药师其中一个的职称的法定资格证书,驻店药师是由药店负责人任命,之后报送当地药监局备案。完毕。
首先登报挂失声明,然后拿报纸及有效证件,单位证明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进行申请补办即可,不太麻烦,因为他们都有备案的。
在没有注册前,先需要办理好转注的所有手续,才能注销备案,然后再在新的地方进行注册,否则找不到新地方注册,就注销了,很难办理新注册的。
以下是转注备案过程中的所有流程和细节:
注册、备案须知
一、办理依据: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3.《苏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师管理暂行办法》。
4.受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注册、变更。
5.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药师备案、变更。
二、申请条件:
1.苏州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师资格的人员方可申请注册、备案。
2.机关、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级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予注册。
3.外省(市)企业在苏州设立办事处(机构),其员工应到企业所在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
4.从业药师、药师注册、备案不满半年的,不予注册、备案。
5.被取消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师资格不满2年的,不能注册。
6.因刑事处罚,自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不能注册。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首次注册执业药师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1式2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登记表》(1式1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 苏州市执业药师注册流程表;
2.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
3.《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登记表》;
4. 身份证;
5.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6.《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7.继续教育证书;
8.从业人员上岗证;
9.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0.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1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2.苏州以外的执业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13.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14.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1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表上);
16.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17.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二)申请再次注册者或变更注册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或《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 苏州市执业药师注册流程表;
2.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
3.《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或《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4. 身份证;
5.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6.《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7.继续教育证书;
8.从业人员上岗证;
9. 变更、再次注册的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10.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1.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12.在职期间参加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
14.苏州以外的执业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15.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16.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1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表上);
18.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19.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三)执业药师注销注册须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与原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执业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到岗后,方可办理注销。
(四)从业药师申请变更经营单位的,登陆药师注册备案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申报,打印《苏州市药师注册备案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市药师注册备案申请表》(不需贴照片)
2.《从业药师变更单位申请表》(需贴照片)
3.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
4. 身份证;
5.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6. 从业药师资格证书;
7.继续教育证书;
8.从业人员上岗证;
9.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0.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11.在职期间参加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
13.苏州以外的从业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14.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15.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1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17.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18.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五)药师申请备案
药师申请首次、再次、变更备案的,登陆药师注册备案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申报,打印《苏州市药师注册备案申请表》(1式1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市药师注册备案申请表》
2.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
3. 身份证;
4.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5. 药师资格证书(在苏州市以外取得职称证书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评审材料);
6.继续教育证书(首次备案免继续教育证明);
7.从业人员上岗证;
8. 变更、再次备案的提供《苏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表》原件;
9.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0.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11.在职期间参加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1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
13.苏州以外的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14.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15.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1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17.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18.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或委托申请人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注册、备案申请,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注册、变更由各市(区)局统一受理初审后,集中将受理材料送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办理;药师备案、变更由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五、药师注册、备案办理时限:
执业药师、从业药师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药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予注册、备案的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
你可以登陆卫生人才网查询,如果你是参加全国统一的考试,而且考试成绩过关取得了证书,应该是可以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