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平台是一套完整的、严密的服务于研制应用软件产品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件。真正的技术平台应该是选择合适的技术体系,技术架构,充分发挥技术体系及技术架构的优势,能够大大提高应用软件开发速度,指导并规范应用软件分析、设计、编码、测试、部署各阶段工作,提炼用户真正需求,提高代码正确性、可读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伸缩性等的软件工具。优秀的技术平台还包括一套高效的底层通用的代码,甚至还包括代码生成器,代码安全漏洞检查工具等。
员工要想成为企业的股东,可以直接持股,将自己的名字加入注册股东列表中可以借助代持模式来持股,但这两种方法都存在弊端,在一定情况下不利于企业发展,而搭建持股平台就是另一种非常好的员工持股方式
(1)直接持股:适合股东人数少的公司,优点是激励性强,操作简单。如果公司的合伙股东非常多,在激励员工时,这种方法就不太适合了,员工人数多,稳定性较差,不仅会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和股东信息,如果他们在持股后离职,还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同时会影响企业后期的上市和融资。
(2)代持模式:是指由其他人代替员工,持有公司的股权,这种方式会涉及税收和表决权的问题,同时还存在不小的道德风险,不推荐大家使用。
搭建持股平台的主要方法就是另外成立一家企业来管理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下面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案例来分析持股平台的基本组成结构,如下图所示。
案例分析:主体公司(公司A)成立一个公司B作为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此时公司B成为公司A的新股东,且占股比例为20%。接下来公司将激励对象放入公司B中,让员工和部分小股东间接成为公司股东。创始人(GP)不管在公司B里占多少股份,只要《合伙协议》中约定了GP作为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如下图所示),则他可以对公司B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行使表决权。
公司B不需要进行实际的经营,其成立目的就是持股,所有激励对象的加入、退出都在公司B内部进行,用到的也只有这20%的股权,而不会影响公司A的股权构。另外,公司A后期也可以注册一家全资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C),同时将其作为公司B的普通合伙人,从而实现通过持股平台来扩展其他业务的目标。
同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布的《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殿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01号)中对于激励股票来源也做了相关规定。这里对于法律法規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包括通过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方式,来授予激励对象股权。
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