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立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制度6月起开始实行中广网2007-06-01[打印本页][推荐给朋友][字号大中小][关闭]中广网青岛6月1日消息6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要登陆青岛劳动保障网,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劳动合同备案业务。近日,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我市劳动合同管理实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制度,此举标志着本市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宏观管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创建***劳动关系又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无论招用本市劳动者还是招用外来人员,都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违反相关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罚款。劳动合同备案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免费服务措施。2004年7月,我市出台了《劳动合同备案办法》,2006年9月1日,取消劳动合同鉴证,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都应进行备案。每次劳动合同发生变化,企业都要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盖章备案。
实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制度,是我市在全国率先通过建立网络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用人单位只要通过网络即可完成劳动合同备案业务,就可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同时,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专设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模块,用人单位完成网上备案工作后,网上备案信息将自动生成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用人单位可将其导出作为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动态掌握劳动合同信息,进一步提升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据介绍,从6月1日起,新招职工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进行网上备案;7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对原已签订并合法有效的所有劳动合同信息,按照《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集中网上备案。暂不具备网上备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到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或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表格,填写相关信息,按照管理权限向劳动保障部门报电子文档进行备案。
具体步骤:
1、用人单位首先要填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可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部门领取,也可从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2、用人单位在取得劳动保障部门的.授权后,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选择“我的办事大厅”或“单位办事”栏目,录入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按照网上备案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备案信息即可完成。为了确保信息备案无误,用人单位可选择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内的网上备案查询模块,察看备案信息是否成功,并在3日内察看备案是否通过。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掌握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具体操作,可登陆青岛劳动保障网,在“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企业多媒体教材”与“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企业用户操作手册”学习掌握。
劳动合同实现网上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将建立较为完善的劳动合同信息数据库,每户企业职工的增减变化情况,均可在网上动态掌握;劳动合同统计工作将改变自上而下的报表制度,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可随时通过网络进行统计。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可通过这一系统及时了解掌握本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下一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建立劳动者查询系统,劳动者只要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就可查询到自己的合同备案信息,包括单位是否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等内容。一旦劳动者发现单位有相关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