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有三个流程步骤:
1、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在异地就医之前,需要参保人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果是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需要携带参保人社保卡、参保人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备案。
如果是因病转外地就医的患者,需要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社保卡、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异地就医。
2、选择支持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
选择医院的话可以去人社部的社会保险网上去查询,哪些医院时可以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院。医保异地结算方式有2种,一种是刷卡直接结算,一种先垫付后报销。
一般情况下选择先垫付后的人员是可以选择2到3家定点医院作为备案医院。但是如果是因为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就只能选择一家就医医院备案登记。
3、参保人持卡登记入院
当所有的资料和手机都办完之后,就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地步了,但没过审核完成后,将参保人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异地就医结算的手续就算是全部完成了,就可以直接安排入院就医了。
总的来说,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后,只要在当地开转诊证明,到外地就医就不用个人垫付费用,而且省去了回去报销的周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于长期异地定居、异地工作或者转院异地住院的人来说是很大的福利政策。
转诊流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病人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上转单》,注明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电话通知医院分管社区的工作人员,经认可后转诊。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2、双向转诊单分存根栏与转诊栏,病人上转时需持《社区卫生服务转诊单》就诊,存根栏由转出社区留存。
3、医院院接诊后,应认真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表》,并及时安排转诊病人至相应病区或门诊。
4、医院在接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并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期间,专业医生有义务接受社区医生的咨询,并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社区医生。
5、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医院专业医生应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下转单》,说明诊疗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根据需要指导治疗和康复,必要时接受再次转诊。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规范优化日照市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流程,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最大限度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市人社局近日出台《关于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的通知》:
从6月1日起执行新的转诊转院规定,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不需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备案。
同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不受参保区域限制,可以在市内任何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手续后,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但是参保人员跨省联网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并对所持有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出省检测。
参保人员转院后病情加重、在上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急救72小时内死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视为一次住院医疗费用,各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住院政策规定给予报销。
参保人员违反规定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前往区内三级协议医疗机构和区外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按规定报销比例的50%支付,计算办法如下:
先按照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原有规定报销比例的50%计算基本医保统筹支付额度,然后再计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额医疗补助、大病保险(超大额医疗补助)支付额度。
剩余50%不予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列入医保个人自付费用范围,但不作为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补助或大病保险(超大额医疗补助)报销基数。
《长春市新农合层级转诊管理办法》于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并给予特殊人群优惠政策:一是特殊疾病及人群取消转诊手续,可直接到省、市级定点医院就诊,包括传染病、高危孕产妇、儿童重症、急诊患者和部分重大疾病。
二是专科疾病实行归口治疗,具体是结核病、心脏病、病毒性肝炎、精神性疾病、儿童疾病、职业性疾病、传染病等无需转诊,直接归口转入专科医院。三是对慈善救助项目和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救助机构要求优先转诊。
2014年,为方便患者就医,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肾癌、肝癌等19种重大疾病取消转诊,参合患者可直接前往省、市定点医院或定点专科医院归口治疗。2015年起,免转诊病种进一步扩大至42种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严重的脑病、肾病均在免转诊范畴。
《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103号)中明确规定,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围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医疗机构对确因病情原因需要上转的患者开具证明,作为办理上级医院入院手续和新农合支付的凭证。
转诊制度为一些急情特情做出了合理安排。如参合农民外出,在省内发生急、危、重症的患者,可就近就医,但要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到参合地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中心)办理转诊手续或登记备案。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双向转诊
只有异地住院治疗才可以办理转诊手续,单纯就医即是办理了手续也不报销。
到你投保地,个人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进行转诊备案。
1、患者本人/家属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参合地经办机构转诊备案手续,也可以致电办理;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只有要找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患者住院接受治疗;
4、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参合地经办机构报销。
去医院的时候肯定只能是本人使用如果是去药店买药,谁都可以用的,只要知道密码.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异地住院医保报销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临时异地就医,可以先垫付医药费,之后带着盖有急诊章的票据回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如果是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申请人可以向单位申请办理社保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办完手续后,即可在异地直接持卡就医。如果当地医院无法医治需要转院去外地治疗时,这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开的转诊证明,在住院时凭借转院证明即可办理报销。
“异地就医”包括3种情况:一是在一个城市里,跨区县异地就医;二是在一个省里,不同城市之间的异地就医;三是跨省的异地就医。异地就医的人群主要分为5类: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主要是指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居外退休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但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人员;三是长期在异地工作的人员;四是因临时出差旅游等原因需要在异地就诊的人员;五是因病情需要异地转诊的人员。
1、长期异地居住就医
(1)登记备案
参保人按照医保参保地的规定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和异地长期居住证明。线上备案就登录社保官网填写备案信息,线下备案就去当地社保局填写备案登记表。
(2)选定点
备案需要选好定点医院,因为患者只有在备案登记的定点医院就医,异地医保才能报销。如果还不知道哪些医院可以异地结算,可以登录社会保险网查询。
(3)持卡就医
参保人只要做好备案登记,在指定的医院就医,再带上社保卡才可以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医疗费可以直接结算,不用先行垫付。所以看病时,大家一定要记得带上自己的医保卡。
2、转诊异地医院就医
转诊异地医院就医报销,需要当地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还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找医院开“转诊转院证明”比较重要,“转诊转院”还要满足“逐级治疗、专家审核、双向转诊”这三个条件。
3、外出临时异地就医
如果是临时的突发急诊,很多城市的医院现在支持“先救治,后报销”,但报销比例会有所下降。如果是普通门诊,花费比较少,可以留着票据回参保地,再提交资料报销。如果治疗花费比较多,可以先向参保地社保备案局登记备案(支持打电话备案),等疾病治疗好了(治疗费自己先垫付),再按有转诊证明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