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
2、如客户为按揭购房,待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后,还需再将客户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视不同银行工作情况而定)。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
3、在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由买卖双方就购房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网上签约,双方签署购房合同,最后由开发商在合同签约后持购房合同、购房资格核查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在购房合同上加盖备案章。
5、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购房合同的补充合同的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
1、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4、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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