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公安部第106号令规定,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2、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五)消防设计文件。
3、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方面的回执单,据我所知它有审核的、验收的及安检的受理回执单。如果是网上受理的回执单,就到广东消防网的网上办事大厅查询(输入回执单上受理编号及验证码即可)。如果不是的话就到旅馆辖区的消防中队或大队的窗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