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个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吧。奥黛丽赫本的这张照片举世皆知,我在一个媒体平台写文章时,提示版权收费,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张照片还有版权么?谁的版权呢?后来在一个群里,好心的群友告诉我,这个版权费是视觉中国来收取的,我就纳了闷了,这个好几十年历史的经典照片,奥黛丽赫本的本人都已经在年去世,你视觉中国是收的哪门子费呢?替谁收的呢?我也搞不懂,也不明白,视觉中国这个公司是否有这个资格?下面就是轰动世界的黑洞照片,本来这张照片的意思,一方面是普及天文知识,另外一方面是让人类认识到自己的渺小,视觉中国蹭热度蹭的让人讨厌,全国人民欢呼雀跃的时候,他来要钱?这就是相当于,全世界庆典,庆祝人类的发展,大家兴高采烈的时候,一个乞丐来要钱,你们看的照片是我的版权,拿钱?不合时宜,也不知进退。从这张黑洞照片,以及从鹏哥我的亲身经历来看,我相信他们的吃相是极为难看的,而且是让人讨厌的。我们不反对维权,反而喜欢维护正当的权益,毕竟鹏哥我辛辛苦苦写的文章,经常被人抄袭,那些可恶的抄袭者,像苍蝇一样不胜其烦。可视觉中国给我感觉,是拿着维护正当权益的令箭,做着追逐利益的事情,失去了一个企业应该有的底线,你赚钱是你公司的天性,可是这种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往兜里放的手段,不仅是讨厌的,而且是过线,过于贪心。共青团DISS视觉中国,为何众人都一边倒都支持共青团,就是因为视觉中国的手,伸的太长了。黑洞照片事件一出,很多企业发现,自家的孩子“logo”,都被标了版权归属于视觉中国,这就相当于自己生的孩子,外人称作是父母,咄咄怪事。这家公司的心,太贪婪了,打着维护版权人利益的旗号,来为自己谋私,可恶至极。中国有句话:贪心不足蛇吞象。过于贪婪,终将自食其果。PS:视觉中国柴继军解释,“我们从合作伙伴(指法新社)拿到了授权,只能用于新闻编辑类。”而黑洞照片的“爸爸”,欧洲南方天文台明确说明:使用其网站上的图片、文字等,没有特别说明的话,清晰署名即无需付费使用。视觉中国就是抓住了这个漏洞,打着消息差,免费拿来照片,赚国人的钱,真是好手段。它最可恶的地方在于,全网堂而皇之的抓取图片,纳为自己的版权图片,全网维权牟利。更有甚者,明星莫小棋自己拍的照片,还被通知付费,要钱要疯了;很多人的照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传到它的网站,被用以牟利。你本就是李贵,冒充李逵打假,咄咄怪事。这才是视觉中国最无耻的地方。我是大鹏哥,喜欢就关注我。
版权这东西,还是十分复杂的。关键就在于版权是登记权力,这和专利和商标不同,专利和商标你需要通过一定的审核,看看有没有雷同,要专业讨论。版权和著作权就比较类似,实际上登记的时候你很难去验证图片中的元素产生的先后。所以往往同一个景色,类似的图片却有不同的版权。法律上的问题,在于重创作实质还是重登记形式。现阶段,法律大多数以登记为要件,这就是重形式,同样的还有商标登记,先登记的,不管你后来者生意做多大,你永远无法获得商标。所以无论王老吉和江小白,吵的都是登记前后。图片版权也一样,视觉中国不受待见,在于其很多版权是在抢注,包括很多的公共图片。然后由于互联网去水印下载和再上传,有意或者无意中,将版权图片混入到免费图片当中,然后再自研一套图片搜索系统,对全网使用图片进行监控。发现和版权登记条目的就开始收集证据,发律师函,并敲诈。所有的媒体都不会喜欢一个敲诈者,所以,视觉中国的主营将遭受致命打击。但是更需要思考的,是如今全世界的版权体系可能都不适应于互联网时代的传播和内容重叠。登记者,往往不是版权真正拥有者,而互联网时代,海量图片不间断产生,图片通过修图和再创作,又不停的发生演变,这个时候,你如何再去界定,谁有版权,而谁又没有版权?如果缴纳少量版权费就能够获得官司胜利和更大的利益,那么很多人并不是去创作图片,而是通过版权运作来达到目的。就图片版权问题,并非中国如是,全世界都是比较混乱的情况。未来图片应该从形式重回实质,如今第一个点就是图片内容实质。比如这一次非常好,官媒找到了国徽和国旗视觉中国的版权。图片版权里面对于肖像权和形象权的重叠需要很好的分离开来。诸如迪士尼形象。图片中元素本身就有另外的权属,你的图片能否获得登记版权这个问题就很值得探讨。另外,对于公共图片抢注,就感觉不是很道德了。总之,图片和素材版权到互联网时代,的确会出现很大的问题,而商业目的这四个字又非常的宽泛,这里面就包括了大量的公众号。图片版权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创作,比如大量摄影师依赖于图片版权生存,但是版权投机异常猖獗。只是的确没有很好的办法。互联网走得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