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月不仅仅是一次短期的行动,更是对企业服务意识和能力的全面检验和提升。以下是一些来自服务月活动的真实案例和感人故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灵感和启示。
一、本制度涉及服务器是指托管到网络信息中心,用于网络运行、信息应用及安全保障等用途的各种服务器。
五、服务器的电源、网线、鼠标键盘等必须规范连接,服务器的周边环境必须整洁卫生,温度适宜。
六、服务器管理人员要对服务器的数据进行每周一次备份,重要数据每次更新后都要进行备份,并作好详细的记录。
七、服务器管理员每天都要观察所负责的服务器的运行状况,保证服务器正常工作。若服务器需要做硬件扩充、软件升级或其他调整,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八、所有服务器硬件扩充、软件升级、设置改动、打补丁、杀毒等,在实施前必须对服务器数据进行备份并做详细记录。
十
二、服务器出现故障或异常若不能及时排除,必须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并经中心主任同意后,请相关保修单位进行抢修,抢修后必须对故障发生的原因、现象及解决办法做详细记录。
十
三、对所有发生的服务器故障,若影响到用户的使用,必须及时通知用户,并说明故障原因,对会影响到用户使用的软硬件修改,需提前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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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器管理员对自己负责的服务器要制订出一个应急予案(比如停电、系统文件丢失等),以应付各种突发情况。
为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信息系统功能的全面发挥,延长机器寿命,保护公司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根据企业的有关规定和客观情况,特制定以下机房管理要求:
1、建立机房管理责任制,明确专人管理,全面负责机房的日常安全管理及信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2、建立机房出入管理登记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便进入机房,进出机房原则上两人同行,并履行登记手续。
3、制定数据备份制度。对服务器的数据相关日志进行备份,并进行异地备份;要不定时检查备份文件的完整性、可用性,使用备份数据时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可使用。
2、机房管理人员应不定期清理机房卫生,保证机房及信息设备的整洁;严禁在机房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挥发性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和乱丢烟头。严禁在机房内吃食物或存放食物及个人用品。
4、服务器其必须配备ups应急电池,并保证无人看守的电力供应;严禁在机房内私自配接电器;ups应妥善保养。
6、技术人员,要随时处理信息故障、解决问题、保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水平。
7、要不定期更新服务器安全补丁,升级计算机杀毒软件,并进行杀毒,安装服务器应用软件,做好服务器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安全工作。
1、严禁员工用计算机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电子书籍,看vcd,上网聊天,登陆暴力、黄色、迷信等非法网站、发布涉及国家政治相关信息及用公司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4、严禁员工私自将与工作无关文件信息以光盘、活动硬盘、局域网及其它任何形式拷贝至公司计算机硬盘及在公司局域网上传播。
5、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请各计算机负责人将本部门文件(存放在c活动分区及我的文档以外重要文件)在系统其它非活动分区(如:d、e、f)备份。如需在服务器作备份的,请联系管理员,定期在服务器的相应文件夹备份(备份前用杀毒软件检察无病毒警告后才可拷贝至服务器上)。并定期清理本部门相关文件目录,及时把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删除,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8、各部门计算机由专人负责,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使用计算机,查看文件。其它部门人员不得使用非本部门计算机,如确有相关需要,与其相关部门经理联系,由相关部门计算机负责人操作,以取得相关资料。
10、发现有违犯上述规定者,每次罚款50元/次。此规定由总经办监督执行,罚款从当月工资扣除。
塘沽区新港中学服务器机房管理制度为科学、有效地管理学校网络,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五楼网络中心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网络中心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5、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信息系统功能的全面发挥,延长机器寿命,保护公司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根据企业的有关规定和客观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运维相关制度:
由专人对服务器面板状态指示灯,操作系统的运行状态等做常规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做好每日巡检工作。
进入机房穿戴防尘鞋套,对服务器进行操作时,应佩戴防静电手套,保证服务器的防尘,防静电工作。
非运维人员在未得到相关运维人员允许情况下,禁止对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如允许操作,做好相关登记记录。
5、制定数据备份制度。对服务器的数据相关日志进行备份,并进行异地备份;要定时检查备份文件的完整性、可用性。
定时分析系统运行日志及系统运行异常现象,及时对系统安全进行预警,并通知主管部门,同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危险的发生。
制定系统服务器配置登记表,并随机配置,具体内容包括:服务器名称及域名、cpu类型及数量、内存类型及容量、硬盘类型及容量、网卡类型及速率、操作系统类型及版本、服务器逻辑名及ip地址、应用软件的配置、硬件及软件配置的变更情况等。
1.1、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以及通信设备是信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在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1.2、服务器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除系统维修和维护时间外,要保障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
1.2、不得在服务器上使用不安全的软件、u盘和移动存贮设备,使用上述设备前一定要先做好病毒检测。1.3、不得利用服务器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无工作需要不得擅自拆卸服务器零部件,严禁更换服务器配套设备。1.4、不得擅自删除、移动、更改服务器数据;不得故意破坏服务器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服务器系统时间。1.5、定期进行服务器系统扫描,及时关闭可疑的端口与服务,经常查看服务器运行日志,检查服务器磁盘空间、内存、cpu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服务器异常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1.6、管理员对服务器管理员账户与口令应严格保密、定期修改,以保证系统安全,防止对系统的非法入侵。1.7、对服务器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泄露、丢失及破坏。
1.8、及时处理服务器软硬软件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错误,对所有工作中出现的大小故障均要作详细的登记,包括故障时间,故障现象、处理方法和结果。
2.2、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对外来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等),做到先杀病毒后使用。2.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4、及时关注it行业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行业提示调节服务器安全参数,避免服务器被侵袭。
2.5、建立病毒防护体系。在系统执行拷贝、运行等操作前,检测文件是否感染病毒,发现病毒自动清除或由管理员选择处理。
2.6、定期实施静态杀毒,对服务器统一杀毒处理。发现系统遭到严重病毒攻击并形成一定破坏时,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同时向信息中心反映情况,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最大限度控制受损面。
3.1、服务器的数据库必须做好备份,定期(如每周或每月)做好日志文件的备份。服务器内的重要数据做好不同介质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3.2、每月定期检查备份数据,如有损坏,及时重新备份。3.3、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盗等设施。
3.4、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服务器贮存外,还应拷贝到其他介质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4、技术人员,要随时处理信息故障、解决问题、保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水平。
1.1、系统投入使用前,依据公司的信息应用系统管理原则,结合该应用系统的功能需求和技术特性,信息中心组织系统使用部门共同制定该系统的应用方案。
1.2、系统出现问题时由资产归属单位自行负责管理、维修和维护;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将异常现象、发生时间和可能的原因作详细记录,并立即提交给信息中心,由专业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1.3、系统账号及权限由使用单位进行管理,确需技术支持时,信息中心可对使用单位进行指导。
1.4、权限中的账号中的信息、数据按规定划分,用户可根据其账号的权限进行阅读、使用。使用单位根据用户的职责权限编发账号,每个用户对应唯一的账号,禁止使用他人账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和账号泄露者共同承担。1.5、系统中的管理员账号和权限,经使用单位提请信息中心授权后,方可使用。
1.6、信息系统用户离职、调动时,其使用单位必须向信息中心出具离职、调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及时对其账号进行撤销或修改。
2.1、在信息系统准备阶段,由承建商、使用单位、信息中心三方共同编制紧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信息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由信息中心依据紧急预案,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及时通报故障情况。
2.2、系统发生故障时,由信息中心依据紧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最大限度的降低故障带来的损失。2.3、应急处理结束后,信息中心应认真总结应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和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2.4、信息系统应急处理详情见附表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中的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三、信息系统变更管理3.1、信息系统的更新、升级及重大变更需上报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执行;若需中断业务时需向公司汇报批准后执行。操作过程必须详细记录。
3.2、当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异常情形时,系统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启动“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联合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
3.4、信息系统的变更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系统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行软件的删除、修改等操作,不得擅自升级、改变软件版本,不得擅自改变软件系统的环境配置。3.5、系统变更程序必须遵循与新系统开发项目同样的验证和测试程序,测试通过后方可进行变更,必要时还要进行额外测试。
3.6、各信息系统相关设备资料(系统驱动、设备说明书、系统授权书等)要按照相关技术档案存储制度保存,以备查看。
3.7、对信息系统的备品备件必须详细记录,保证数量及型号满足系统应急,如有缺失必须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并做好标签,明确功能。
五、信息系统应用控制:5.1、针对手工录入、批量导入、接受其他系统数据等不同数据输入方式,系统将自动对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和校验。
5.2、系统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做好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各信息系统的口令、密码要求严格保密,严禁擅自更改或泄露系统访问授权。
(1)服务器是存放教学软件和控制软件的核心设备,除实验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服务器。
(3)服务器上只允许安装系统程序、教学软件、防病毒木马软件及其他必要软件,禁止安装聊天、游戏及其他任何软件。
(5)技术人员必须定期检查、维护服务器,及时更新系统及防病毒木马软件的补丁,保证服务器稳定、无故障运行,严格执行开启和关闭程序,确保教学实验工作正常进行。
(6)实验中心管理员有保护服务器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负责服务器的安全防护工作,阻止人为的破坏以及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服务器机房,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服务器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服务器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7×24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7、网管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8、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1、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邮件服务器),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3、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1.机房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安全保密制度,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保密工作的学习培训活动,接受安全检查。机房信息系统涉及全单位的管理、业务等企业核心信息,维护人员不得窥探、抄录、复制;不得转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向外界透露。操作人员未经财务审批不得私自动用、开设、查看、变更营业软件。
2.机房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访问信息系统中用户信息、公文、报表、邮件等属于授权访问数据信息或私人信息。
4.严格遵守帐号口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条例,根据访问数据级别使用相应权限的口令进入系统;不得窃取、破译他人权限密码。
5.机房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抄录、复制设备图纸、电路组织资料、内部文件、系统软件、技术档案、用户资料,也不得擅自带离机房,使用后归还原处。
6.各种涉及密级的图纸、资料、文件等应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ip地址及密码等涉密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轻易获取。
第一条中心所有的服务器、主干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由网络管理小组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参数和服务期等。
第二条网络与信息中心分配给各用户的上传下载口令,各用户应予以保护,如因保护不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三条对于中心网络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和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网络与信息中心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严密的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人员严禁使用、扫描或猜测口令。
第四条对于服务器系统和各主要交换设备的配置信息,网络管理小组应做好定期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以保障中心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网络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对于服务器系统和主要网络设备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同时网络系统管理人员还要做好服务器系统和主要网络设备的审核的备份工作。
第六条需要设立web服务器、ftp服务器等公开站点的单位,必须由用户本人向网络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填写表格,由用户本人签字同意,并经网络管理小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同时应指定专人(教师)负责管理。上述站点都要接受网络管理小组的监督。
第七条对于使用网络web服务器空间的单位用户,由网络管理员根据网络功能模块分配的上下传口令及时更新备份服务器的教学需求的网页文件,中心web服务器上的总体网页的更新由中心网络管理部授权到用户针对相应的模块来完成。
第八条网络管理小组和拥有一般管理权限的管理人员要明确管理职责,不得擅自将自己操作权限转交他人,避免操作权限失控。同时也不得超越权限操作。
第九条严禁设备厂家通过技术手段对已投入运行的网络设备进行遥控测和远程维护。已经投入运行的网络数据未经批准严禁向设备厂家或第三方提供。
第十条各种涉及运行维护和网络设备情况的图纸资料要注意妥善保存,所有的上级来方和请示报告文件要编号登记,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保守通信机密,不能向无关人员泄露信息网络的结构、容量配置等技术资料。所有机房原始记录,一律不许带出机房。
第十二条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服务器的维护,及时查毒、杀毒,导入下载数据,对数据作备份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机房,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it部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进出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it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盘记录。
5、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资料、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1、机房和开发调试机房隔离分设。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it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数据、档案整理存盘。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it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一、为确保机房安全,根据岗位职责设立机房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管理员应认真、定期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软、硬件出现的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管理员须制定计算机ip地址分配表,公司网络拓扑结构图和机房设备运行记录表,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机房管理员须经常注意机房内温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监控、ups电源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
一、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备。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要领导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录制人员、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一、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三、建立机房登记制度,时刻注意网络运行情况。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任何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五、每天应检查备份文件的完整性,填写《服务器数据备份及检查记录》。;涉及企业秘密的备份媒体,只有授权的人员才可以访问,并保存在上锁的文件柜或其他安全储存场所。
六、管理员负责服务器操作配置,其他人员禁止操作。如需对服务器做重大操作,需提前做数据备份。
为确保公司机房安全与稳定,以保证正常运行为宗旨,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本着建立一个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机房安全体系的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1)定期检查机房供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电路线缆器材情况,当发生下列突发事件时,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处置:
(2)当机房发生市电供电突然停电或是电源异常时。首先应和供电局联系确认正常停电以及预计停电时间。检查不间断电源的电池可供电时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遇到突然断电,应及时将不在ups电源供电范围内的设备及时断电,预防突然来电时瞬间电流过大导致设备损坏等现象。
(3)当确定停电时间超出机房ups承载范围后,首先确定停电的范围以及受影响的设备范围。并及时通知各部门和支公司营销部做好停电应急准备。然后通知机房电源维护人和设备的负责人到达现场,做好各设备的电源停电准备。在ups供电电量仅剩10%之后,严格按操作手册停掉各服务器的电源,最后停核心交换机和路由器,等待电力恢复。
(4)当确定停电原因是在本身供电系统范围内,立即汇报给负责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维护人员达到现场检修。对于恢复时间无法预计的,要通知各个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5)恢复供电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逐步恢复机房设备和ups的供电,以防瞬间电流过大造成设备损坏。
(3)当确认原因为短时间无法恢复,应该及时向负责领导汇报,然后通知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然后及时处理故障。
(4)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故障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及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物理网络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的来源和其他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系统。
(5)发生服务器系统故障后,应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及时组织启动备用服务器系统,由备用服务器接管相关业务应用,同时安排人员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网络,保存系统状态不变,保护原始数据。
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启动故障服务系统:若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请求技术支持,做好技术处理。
(1)上班工作时间发生火警,还在机房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紧急撤离,并立刻拨打119报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减少电子设备的损坏。同时采取关闭电源总闸等措施,尽量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和破坏。
(2)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休息时间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要立刻拨打119报警,并立刻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做好火灾的处置工作。
(3)火情结束之后,机房相关人员应全体赶赴现场,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同时立即联系相关网络公司和设备相关厂家,及时评估事故损失情况,研讨恢复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最佳解决方案。
(4)遇雷暴天气或接上级部门雷暴气象预警,应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雷暴天气结束后,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因雷击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核实、报损,并将详细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
(1)发生自然灾害后,首先应该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当确认灾害不会造成人生伤害后,在回到机房检查设备,立刻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联系相关网络和设备厂家,积极做好灾后恢复工作,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机房正常运行。
(2)发生盗抢事件后,要保护好现场然后报警,并向领导和省公司汇报情况。待现场处理完毕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估计损毁情况,并联系相关网络和设备厂家,积极做好恢复工作。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1.1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3.1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4.2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6.1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由各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外协队伍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外协队伍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监督义务。
6.2安质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3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建指、局指、上级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6.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协助或施工队自行组织送外安全培训取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专门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同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6.5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作业队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质人员参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7劳务工日常管理纳入作业队日常管理内容,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等。按安全管理办法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见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8积极改善劳务工的生活、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外协队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由相关施工队负责免费提供,应按本单位员工同等对等。
9不准使用不满16周岁的人员和使用女工从事有禁忌的劳动;不宜使用超过60岁的劳务工;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用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5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6、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9、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0、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为了确保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电梯工程师负责电梯方面的综合管理,当电梯检验合格证到期提前一个月申报年检,由电梯工程师负责督促电梯公司做电梯年检准备工作;梯管理员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巡查和故障报告及维修保养跟进;清洁保养人员负责电梯、外表卫生。
2、酒店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每日电梯开启,关闭以及日常巡查由经过培训的管理员专职负责。
4、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特殊情况,必须报安保部同意后,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6、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安保员应迅速将电梯迫降至底层;当发生地震时,电梯必须由电梯公司专业人员检测后报相关部门检验通过后方能运行;当电梯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之上至少2层,并及时关闭电梯总电源,湿水电梯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报告。
7、电梯管理员每周应配合电梯保养公司对电梯进行检查保养,并监督保养人员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同时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8、电梯机房严禁吸烟,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机房内设备非电梯管理员、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保持电梯机房整洁,不准堆放杂物及通风良好且雷雨天应及时查看机房情况,电梯管理员每半月清洁一次并做记录,同时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全。
主扇风机房、主泵房、净化站、物资库、剧毒物品库、化验室、档案室、资料室等和其他要害特殊部门均属于特殊岗位。
二、特殊岗位录用的员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个人素质,录用前必须认真接受审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特殊岗位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特殊岗位及其周边要经常进行巡回检查。
四、严格执行出入制度,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凡参观、视察、培训、实习及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特殊岗位的人员,应由公司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带领,在指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作和活动,同时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六、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要设专人保管,建立健全收发帐目,完备收发手续。防火、防爆措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八、特殊岗位的设备需要检修时,应对参加检修的员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说明,并对人员、检修项目、时间等作出详细记录。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格制定本岗位规章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监控报警跑点程序等,并将值机员上岗证复印件张贴上墙。
(3)每班次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禁止在工作岗位上吸烟、饮酒、会客、睡觉等,禁止将火种带入机房。
(4)岗上人员要熟知中控室内设备设施的功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一般故障处理方法等;报警跑点要迅速、准确无误。
(5)消防中控室的各种设备(如电脑、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排烟、应急广播的控制柜等)要随时保持完好,干净整洁,灵敏有效。
(6)作为应急备用的消防服、应急包、对讲机、维修工具等要保证配置齐全、有效,取用方便;应急万能应当加封处理,并有使用登记。
(7)定期监测和清洗消防自动报警设施,按期对自动灭火系统进行水压测试,每年检修各种消防器材,保证各种防火、灭火设施有效运行。
1、在放射源附近,为防止他人无故进入附近地区,应设置安全区,并在安全区的边界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8、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的射线照射,应低于国家《放射保护规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限制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检测超标时,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
11、设备专业检修工作人员每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有无丢失、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等。
12、公司设备部、设备使用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放射性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有无丢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各检查人员检查中发现丢失、被盗、泄漏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组,公司立即报告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13、含源设备的使用场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登记,暂时不使用时,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藏,并做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1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认识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当发生泄漏或丢失、被盗对人员及环境所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防止出现意外,给国家、集体及个人造成损失。
16、1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事故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6、2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设备、企业财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四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十一条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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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