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章备案查询内蒙古工信部官网备案查询系统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7号取消审批后,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继续保留公安机关对公章刻制企业的审批。要修订《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明确监管标准、要求和处罚措施,要求公章刻制企业在刻制公章后,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印模等基本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统一的公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公章刻制网上备案、信息采集及公众查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