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线申请步骤及费用?


航线申请步骤及费用?



1、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15时前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执行紧急救护、抢险救灾、人工影响天气或者其他紧急任务的,可以提出临时飞行计划申请。临时飞行计划申请最迟应当在拟飞行1小时前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起飞时刻15分钟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使用临时航线转场飞行的,其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在拟飞行2天前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18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同时按照规定通报有关单位。

5、批准单位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飞行计划申请由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或者由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报经上级飞行管制部门批准。

6、使用临时飞行空域、临时航线进行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飞行计划申请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一)在机场区域内的,由负责该机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二)超出机场区域在飞行管制分区内的,由负责该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三)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负责该区域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四)超出飞行管制区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批准。

一、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飞行单位;(二)飞行任务性质;(三)机长(飞行员)姓名、代号(呼号)和空勤组人数;(四)航空器型别和架数;(五)通信联络方法和二次雷达应答机代码;(六)起飞、降落机场和备降场;(七)预计飞行开始、结束时间;(八)飞行气象条件;(九)航线、飞行高度和飞行范围;(十)其他特殊保障需求。

二、于已取得国籍证但尚未取得有效适航证的航空器,可以申请特许飞行证,申请程序如下:

(1)飞行管制部门对违反飞行管制规定的航空器,可以根据情况责令改正或者停止其飞行。注:特许飞行证过期后,需将原证交还给适航司。

(2)办事条件:

1.特许飞行证种类、适用范围和颁发单位特许飞行证种类、适用范围和颁发单位如下:

2.所需材料



1、不收费的。

2、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15时前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航线上飞行不迟于预订起飞前6小时申请,申请是免费的,但是航线飞行要交纳航线费。航线费与飞机起飞全重有关系,通常来说小飞机约人民币0.2元每公里。小型飞机申请方式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通常是每年申请一次常飞航线和空域,然后每天无论是否飞行都要发飞行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15时前提出;使用临时航线转场飞行的,其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在拟飞行2天前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

航线分为固定航线和临时航线。拿公司相关资料和飞机的相关资料向当地的飞行管制部门去申请。,申请飞行不需要手续费,只要缴纳航线的费用即可。